污水處理廠進水超標應急方案
為了避免進水超標對生產運行造成的損失,提高污水廠自身的運行管理質量, 確保出水穩(wěn)定達標或與政府關于進水超標而免責事宜達成一致,特制訂此辦法。
2、適用范圍
適用于市政污水進水水質超標應急處置。
3、事故風險分析
3.1 可能發(fā)生的主要事故類型
當雨季或上游排污單位排水量較多時,進水量超過污水處理廠設計的處理規(guī)模,或上游排污單位污水處理設施等發(fā)生故障等,均可導致進水COD、氨氮等因子超過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。對污水處理系統造成沖擊,可能導致出水超標。
3.2 可能發(fā)生事故征兆
當有以下操作或征兆時,須引起注意:
(1)暴雨期下雨量增多;(2)節(jié)假日有可能出現用水量增多或減少情況;(3)現場監(jiān)測出現進水水質逐漸增高的情況;(4)進水在線監(jiān)測系統出現COD、氨氮和 PH 超標。
4、現場處置措施
4.1 進水水質超標現場處置措施
1)當班人員發(fā)現進水在線監(jiān)控系統顯示進水超標或進水顏色及氣味出現異常時,值班人員取瞬時水樣,對水中COD、SS、氨氮、總磷、pH 進行監(jiān)測,核實進水異常情況,確定進水水質是否超標及超標程度,按水樣保存方法保存兩組平行水樣,并留存現場情況照片和錄像,并將一組水樣送上級環(huán)保部門。同時,值班人員立即通過電話、當面匯報等向運行經理匯報,并在事故過程中隨時保持與領導的聯系,總經理根據響應級別下達應急處理的指令,通知應急成員和各救援隊伍到位;組織人員到上游管網取樣排查。
2)當班人員發(fā)現進水中重金屬等上游企業(yè)排放的特征因子超標時,立即向運行經理匯報,運行經理立即與上游企業(yè)及環(huán)保局取得聯系,并組織人員對上游企業(yè)排放口水質進行監(jiān)測并留存水樣,若由于上游企業(yè)污水處理異常導致超標時,立即讓上游企業(yè)啟動企業(yè)內部應急預案,禁止上游企業(yè)超標廢水外排。
3)運行經理立即向上級環(huán)保部門口頭及書面匯報,并做好詳細的備忘記錄, 包括接報人姓名、職務、報告時間、報告內容、答復意見、收文回執(zhí)等;
4)根據不同超標程度,運行經理帶人根據化驗數據,按照廠區(qū)操作規(guī)程對相關的工藝流程進行及時調整。采取對應的應急措施,以事故不擴大或不產生次生災害為準則:
①超出進水設計標準:COD、SS、氨氮、總磷、 TN 輕微超標時,應根據超標因子調整污水處理廠工藝參數,盡可能將進水處理達標排放,采取的應急措施如下:
COD超標時,補救措施:提高生物池對有機負荷的去除率,加強溶解氧的監(jiān)測力度,增加供氣量。提高生物池污泥濃度,以提高單位生物池容積的污染物處理能力。
氨氮超標時,補救措施:調整生物池的工藝運行,加大曝氣量。提高生物池污泥濃度,減少剩余污泥排放量。
總磷超標時,補救措施:調整生物池工藝運行,盡量通過生物除磷方式除磷, 不達標的磷通過化學除磷措施去除。
SS超標時,補救措施有:加大沉淀池排泥量,加大生物系統外回流比,調整深度處理單元藥劑投加量如:高效沉淀池的PAC、PAM 的加藥量,加大高效沉淀池的內循環(huán),水量少時輪換對高效沉淀池的斜管進行沖洗。
總氮超標時,補救措施:增加碳源投加量。
②進水水質嚴重超標或pH>10 或 pH<6 或其他嚴重惡化水質時,可能導致污水處理系統崩潰時,向上級環(huán)保部門電話匯報嚴重超標情況,申請應急溢流, 經同意后運行經理組織應急人員關閉進水閥門停止進水,進行應急溢流,事故結束后向環(huán)保局書面匯報事故情況。
4.2 進水水量超標現場處置措施
1)收到氣象臺發(fā)布洪汛預警信號后,設備經理安排設備人員人對露天的泵、閘門等設備進行檢查,用防水布做好設備遮雨,確保完好。
2)暴雨發(fā)生時或進廠水量突然超出設計處理能力的情況時,當班人員立即通過電話運行經理匯報,并在事故過程中隨時保持與領導的聯系,總經理根據綜合應急預案的響應級別,下達應急處理的指令,通知應急成員和各救援隊伍到位;
3)運行班組派人不間斷觀察各工藝單元的水位,并向指揮部匯報, 巡視時必須注意個人安全,注意防滑,需要有人配合時兩人一起協作操作;
4)進水量超過設計規(guī)模時,運行班組應增加泵的開啟臺數,降低集水井水位,直到所有水泵滿負荷運行,加大進水量,減少工藝停留時間,增大處理量;
5)進水量超過污水處理系統最大處理能力時,向上級環(huán)保部門和水務管理部門匯報水量超標情況,申請多余水量應急溢流,經同意后運行經理指揮應急人員進行多余水量應急溢流,事故結束后向環(huán)保局書面匯報事故情況。
5、注意事項
1)進水異常時,應第一時間向上級環(huán)保部門及主管部門請示;
2)進水水質異常時,應安排人員排查上游引起超標的原因;
3)事故過程中水質監(jiān)測人員應按要求頻次、監(jiān)測項目做好現場監(jiān)測, 并做好記錄;
4)現場處置以事故不擴大或不產生次生災害為準則;
5)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(guī)程進行操作,防止因檢查不周或失誤而造成事故。
6)遵守先救人,后救物;先重點,后一般的原則進行處理;
7)處理事故進行救人和封堵時,必須安排兩人以上進行作業(yè);
8)無法控制險情時,要立即向環(huán)保局等上級部門請求救援;
9)對相關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,對不符合、不完善的地方進行修訂。(本文為摘錄,如有問題聯系刪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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